关于评选江苏理工学院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29   访问次数: 1043


人文社科学院各2013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在籍应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毕业生总数的5%。 

二、评选条件

具备第1、2条并在3—5条中具备一项:

1.德、智、体全面发展,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表现优良,综合素质强,具有团队精神,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以上,毕业实习成绩良好以上;

3.学生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两次以上;

4.学生在校期间获得一等奖学金两次,其余学期均获得三等(含三等)以上奖学金;

5.在某一方面有突出事迹或突出成绩,为社会公益做出较大贡献或为学校争得重大荣誉。

三、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要广泛听取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意见,严格审查参评资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3.要把评选工作作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认真总结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经验,深入挖掘毕业生在成人、成长、成才中的典型事迹,为在校生树立学习典范。

各班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申报人)于66上午11:00前将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含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成绩证明)送至学工办,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6953405。     

                                人文社科学院学工办                                 2013年5月29


附件2:江苏理工学院2013届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