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6-24   访问次数: 1014


 

院人文字〔2013〕07号
 
关于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
 
 
为使学院领导成员能够科学、合理、规范地行使职能、履行职责,保证全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和人文学院的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一、党总支领导分工
(一)党总支书记:何涛
1.作为学校对二级学院考核的第一负责人,完成学校对学院的考核要求;
2.全面主持学院党的工作;
3.分管教工党支部、教工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及基层干部队伍的建设(总支组织委员协管);
4.分管本院教工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统战工作(总支统战委员协管);
5.分管本院教工宣传教育、教风建设、对内对外宣传、舆论与政策宣传(总支宣传委员协管);
6.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支纪检委员协管);
7.分管本院分工会工作、离退休职工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工作;
8.分管学院办公室,负责教职工考勤、会议安排、组织接待、信息与信访、机要与保密、档案等工作;
9.分管教学科研的后勤保障、治安、消防、爱国卫生等工作;
10.分管资产管理工作。
 
(二)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胡冰
1.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
2.分管学风建设,指导大学生考研工作;
3.分管学生党支部及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4.分管分团委与学生工作;
5.分管招生宣传、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指导工作;
6.分管帮困助学工作、学生贷款工作;
7.分管宿舍文化、军训与征兵工作;
8.分管大学生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工作;
9.协管学院创收工作。
 
二、行政领导分工
(一)院长:陈晓雪
1.作为学校对二级学院考核的第一责任人,完成学校对学院的考核要求;
2.全面主持本院行政工作;
3.分管本院人事工作,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学科(术)梯队建设等(含教工进修、考核。聘任、职称评审、调配本院内机构设置与人员定编定岗等);
4.分管本院财务工作;
5.分管学科建设与管理和专业规划与建设;
6.负责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
7.负责建设、学术梯队和学术团队的建设;
8.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
9.负责继续教育、联合办学、培训等工作。
10.负责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
11.负责学院创收工作。
 
 (二) 科研副院长:李秋新
1.分管科研、科技开发与推广;
2.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奖与日常在研管理;
 3.分管学术交流、知识产权和协会工作;
     4.分管研究所等平台建设;
5.分管产学研结合与基地建设;
6.协管学科建设与规划;
7.协管大学生科技活动。
 
(三)教学副院长:司马周
1.协管专业规划与建设;
2.分管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工作;
3.协管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
4.分管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与设备计划论证、配置等工作;
5.分管教学运行与学籍管理、实践教学管理(含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教育实习、毕业设计、专业技能考核与培训)等工作;
6.分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7.分管考务和学分管理工作;
8.毕业认定与学位认定工作;
9.协管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和联合办学等工作;
10.协管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
 
 
                                   20136月12日
 
主题词:学院管理 院领导 分工调整 通知                          
人文社科学院办公室                20136月12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