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发布时间: 2018-05-21   访问次数: 3708


为便于毕业生党员办理离校手续,现对党组织关系转移过程中有关问题进行解答,供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参考使用。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应当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二、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是党员身份的证明。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应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并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三、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解释如下:

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单位已建立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注意:党员本人要与单位联系,了解确认单位隶属的上级党组织。

2、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但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或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②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③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注意:党员本人须事先与相关党组织联系并征得同意。

四、毕业生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程序是什么?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为(可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

1、学院党总支或党委召开毕业生党员大会,就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重要性、程序及注意事项向全体毕业生党员进行讲解;部署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对具体责任人、经办人进行业务培训。

2、毕业生党员本人联系相关单位党组织后,向党支部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签约情况、档案转入单位)及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即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单位),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并核对签字;各学院党委或党总支汇总后报组织部备案。

3、学生党支部将党员本人签字的统计表交所在学院组织员审核,审核通过后,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4、转往外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各学院党委或党总支统一办理,转出单位统一写“江苏理工学院”;转往省外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党委或党总支开具转移至相关地点,然后交学校组织部统一办理转往省外单位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校内其它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各学院党委或总支直接办理内部组织关系转移。

5、根据各学院党委或党总支的安排,在学生党员离校前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给党员本人,发放时请党员本人核对基本信息,并签字确认。

6、本人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一般分为103090天)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未按时办理,造成无法顺利转移的,责任由党员本人承担。

五、党组织发展党员材料档案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关系?

党组织发展党员材料档案包含党员入党申请书、推优对象审核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党校结业证、函调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等党组织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各项材料。党组织发展党员材料档案与学生人事档案一起装入本人学籍档案袋一并转递。党组织发展党员材料档案不能代替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即使毕业生党员本人的党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已经转达,如果没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为确保毕业生人事档案的完整性,请各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务必及时将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归入人事档案。对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要有书面鉴定意见,并将其书面鉴定意见、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个人思想汇报等材料归入人事档案,使其能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六、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

党员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如前)转移好党员组织关系。如确实是客观原因,超过3个月,但未满6个月未落实组织关系的,在调查了解,弄清原因的情况下,依程序可进行补办。如因本人原因造成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超过6个月),未落实组织关系导致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责任由本人承担,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七、因毕业生党员就业单位改派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如何处理?

毕业离校后90天之内,毕业生党员就业单位需要改派的,党员本人应凭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新的就业报到证到所在党总支,重新开具新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八、毕业生预备党员应注意什么问题?

毕业生预备党员应主动向所属党组织说明预备党员的身份,实事求是地按时(每季度写一份思想汇报)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情况,并在预备期满前两周向所属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如所属党组织提出需要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请预备党员本人回所在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办理。档案存放在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如因预备党员转正等原因需要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可去所在人才(劳动)服务机构按规定借取阅读。

九、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问题?

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如确因不小心丢失,党员应立即向所在党总支组织员老师报告,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补办,经党总支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由党总支或党委组织部补办。所在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十、毕业生党员离校时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最容易疏忽的几个问题。

1、毕业生党员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时未能认真核对信息,如正式/预备党员等选项弄错,造成没必要的麻烦。

2、未在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转入,成为“口袋党员”,导致所在党组织不予接收。

3、预备党员离校后,未及时落实党组织归属或预备期满未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导致预备期超期等,造成无法正常转正。

4、把组织关系与组织发展党员材料混为一谈,错误地认为组织发展党员材料随档案转出就是组织关系已转出,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5、组织观念淡薄,特别是有些转移至村或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的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与组织活动,当要落实工作才想起组织关系,此时已形成自动脱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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