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理工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简称:文旅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60人,教职工68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0人,博士40人。设有汉语言文学(师范)、秘书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师范)等5个本科专业和中华文化传承发展中心1个教学机构。在发展过程中,文旅学院形成下面4个方面的发展特色。
重在文旅融合发展。按照国家“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文旅融合发展理念,基于地方政府文旅发展需求,借助文化和旅游两个学科融合贯通的优势,文旅学院获批常州市“532”发展战略智库、“常州旅游文化研究所”,研究团队充分挖掘整理苏南旅游文化,推动长三角文旅事业和文旅学院共同发展。
特在文旅数字化研究。围绕文旅数字化、乡村振兴和苏南文化传播,聚焦在线旅游、酒店收益管理、乡村风景道建设和乡愁经济研究。近年来,文旅学院获批国家级项目10项,发表系列论文,开发智慧旅游软件,完成智慧酒店建设及服务等课题。
优在师资雄厚。一方面聘请旅游业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文旅企业高管担任行业导师。另一方面选派多名教师外出访学进修和到文旅企业挂职锻炼。师资队伍年龄结构合理,形成了老中青教师组合的双师型师资梯队,多名教师分别获得文化和旅游部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等称号。
赢在就业便捷。“天下名士有部落,东南无与常匹俦”。常州人杰地灵,是江南福地,是书香之城,也是新能源之都。常州已成功迈入GDP万亿之城。结合雄厚的产业优势,常州大力开展“青春留常”,创业就业机会多。文旅学院与常州及苏南地区多家优质文、商、旅企业签署了实习就业一体化协议,帮助同学们毕业即就业。
一、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方向
125400旅游管理
1.酒店管理(数字化运营与管理)
特色与优势:紧跟旅游新业态,依托长三角知名酒店及相关产业集群资源,聚焦酒店业大数据挖掘、分析与应用,在酒店收益管理、数字化营销方面开展研究。建成智慧文旅产业学院,出版《酒店收益管理》等酒店大数据分析类著作。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以科研赋能酒店管理数字化转型发展。
2.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乡村旅游开发与目的地管理)
特色与优势:依托长三角蓬勃发展的乡村旅游业态和大型文旅集团集聚优势,聚焦乡村旅游村镇开发建设,在乡村民宿管理、乡愁经济、乡村风景道研究方面形成特色优势。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研制完成乡村旅游重点村省级地方标准1项,市级地方标准2项,在全省乡村旅游领域形成影响力。
(二)招生人数
旅游学院2025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旅游管理(MTA)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5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同时满足相关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学业水平及工作经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以上(即2022年9月前获得毕业证书)工作经验的人员;
(2)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科目
①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 204英语(二)
注: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3.成绩公布
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五、复试及调剂录取工作
(一)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工作预计于2025年4月底前完成,请考生及时关注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2.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等。我院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理论、专业课知识、个人专业素养及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等内容。如有改变,以学校、学院到时通知为准。
3.复试基本分数线由教育部划定,一般3月中上旬公布。在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确定我院复试分数线,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二)调剂工作
我院将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三)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
我院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1.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招生单位规定。经招生单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六、学制及学费
学习方式:全日制
学制:三年
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学费标准最终以发改委备案为准)
七、奖助学金
1.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可承担助研、助教、助管及兼职辅导员等“三助一辅”工作,并获得相应津贴。
八、住宿情况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
九、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参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与《江苏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调整,请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https://www.jsut.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c.jsut.edu.cn/
研究生院电子邮箱:yjsc@jsut.edu.cn
研究生院:0519-86953093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微信公众号: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教育
文化与旅游学院招生工作微信公众号:文旅江理工
文化与旅游学院:金老师jinsunmei@j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