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院系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文化与旅游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内容如下:
一、督导负责对我院日常的教学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 课程质量监控:对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课程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内容准确、充实,方法得当,进度合理。
• 课堂教学观察:定期深入课堂听课,观察教师的教学状态、师生互动情况、学生的学习氛围等,课后及时与教师交流反馈,提出改进建议。
• 实践教学检查:关注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检查实践教学设施是否完备,实践教学计划是否落实,学生实践操作能力是否得到有效培养。
二、督导负责对我院学生学习日常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 学习状态监督:关注学生的出勤情况、课堂表现、课后作业完成情况等,及时发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厌学、逃课等,并与学生和教师沟通解决。
• 学习效果评估:协助学院通过考试、测验、课程作业等方式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分析学生的学习成绩数据,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能力提升情况,为教学改进提供依据。
• 学习指导与反馈:为学生提供学习方法指导,解答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院和教师。
三、督导负责给我院整体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督查指导
• 教学文件检查:检查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等教学文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确保教学管理有章可循。
• 教学管理制度执行:监督学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如考试制度、教学质量评价制度等,保证教学管理工作的公正、规范。
• 教学资源管理:对学院的教学资源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包括教材选用、实验室设备、多媒体教室等资源,确保资源合理利用,满足教学需求。
四、督导每学期基本工作要求
• 随机推门听课次数不少于6次,随机抽查试卷归档材料不少于4门,随机抽查学生毕业论文不少于5人
• 完成学院领导日常布置的督导工作
五、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由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